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1-10來源: 信息時報山西女商人丁羽心(丁書苗)。
  據新華社電 因涉嫌貪污、受賄、詐騙三項罪名,涉案金額約6000萬元,國務院扶貧辦外資項目管理中心原主任範增玉9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而範增玉涉案事項大多與此前已受審山西女商人丁羽心(曾用名丁書苗)有關。
  據瞭解,因涉嫌犯貪污罪、受賄罪,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批准,範增玉於2012年9月2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決定,於2012年10月1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北京市公安局於2012年12月18日對其涉嫌詐騙罪立案偵查。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此案於2013年6月28日曾被退回補充偵查。鑒於案件重大、案情複雜,期間檢方曾延長審查期限兩次。
  2013年9月24日,原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涉嫌行賄、非法經營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中,丁羽心稱,自己曾先後38次給予範增玉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000餘萬元。但檢方針對範增玉的起訴書顯示,除了涉嫌受賄,範增玉還被指控犯貪污、詐騙兩項罪名,並且均與丁羽心有關。
  將丁羽心向扶貧辦
  捐贈260萬元貪了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稱,2009年底,範增玉利用擔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和負責處理扶貧辦培訓中心業務欠款的職務便利,將丁羽心向扶貧辦捐贈的260萬元據為己有。
  先後38次向丁書苗索收4000餘萬元
  範增玉被指控受賄的事項有兩項。其中一項是受人請托為子女安排在國務院扶貧辦外資中心工作,收受他人人民幣10萬元,而這隻是範增玉受賄金額中的很小一部分,更多的則是來自丁羽心。
  檢方指控稱,範增玉於2009~2010年,利用擔任扶貧辦外資中心主任的職務便利,先後38次索要或者收受丁羽心的財物共計4000餘萬元。
  2013年9月的庭審中,丁羽心回憶,2008年6月左右認識範增玉的。“認識以後就捐了一筆款。2009~2010年還陸續捐款。”丁羽心稱,她交給範增玉的都是“扶貧款”,都是範增玉主動向她索要的。
  丁羽心案庭審中其他證據材料顯示,範增玉對此給出了另一種說法:“我認識丁羽心不久,丁就給我送錢,急於擴大自己和企業的知名度,後來我聽到風言風語,但我已經幫她安排過一些活動。
  丁被限制出境以後,她給我打電話讓我問問。我逐漸認識到丁是被有關部門調查,丁急於擴大知名度,想藉此認識領導人。丁被監控後更加希望通過我提高知名度,以逃避司法。”
  “疏通關係”為由騙取近1700萬元
  至於範增玉被指控犯詐騙罪,也與丁羽心有關。根據檢方指控,除了一筆390萬元是範增玉以幫助歸還欠款為名從丁羽心處騙取,另外兩筆均是丁羽心被有關部門調查後,範增玉以冒充領導或疏通關係名義從丁羽心及其下屬處騙取。
  檢方指控稱,2010年12月間,範增玉冒充有關領導,與丁羽心進行手機短信息聯繫,先後騙取丁羽心人民幣200萬元和20萬歐元(約摺合人民幣180萬元)。另一筆則是在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節期間,得知丁羽心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後,範增玉對丁羽心的下屬張鐵軒謊稱其認識有關領導可以為丁羽心疏通關係,先後騙取張鐵軒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890餘萬元。
    (原標題:原扶貧辦官員吃扶貧款騙撈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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