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嘉禾1月12日訊(通訊員 雷彪)2015年1月10日,湖南省嘉禾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成功調解一起交通事故案,粗心貨車司機羅某因忘關貨車車門致廖某房屋遭受損失而被判賠8000元,自身車門維修花費近2000元。
  2014年12月9日晚,羅某駕駛本人大貨車從嘉禾縣石橋鎮島石村往漢石村托運貨物,在途徑島石村廖某家附近時,大貨車後門因未關緊而碰撞廖某住房左側牆面,造成該房牆體破裂。事故發生當日,雙方當事人協商賠償事宜未果,僵持近月餘後,廖某報警嘉禾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要求按交通事故責任處理。
  2015年1月10日,嘉禾交警大隊聯合島石村村幹部和石橋鎮司法所組織調解,雙方達成賠償協議:當事人羅某賠償給廖某房屋損失費8000元;當事人周某收到賠償款後,受損房屋自行修建,確保安全居住,今後該房受損牆體造成的倒塌、損害或人身損失的與羅某無任何關聯,並不承擔任何民事責任;當事人羅某本人大貨車車門的維修費1900餘元自行解決。
  嘉禾交警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夜間外出行車一定要註意檢查車輛,確保車輛安全可靠後才能上路行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和財產損失。  (原標題:貨車司機粗心忘關車門 碰壞民房賠償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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